2005年3月1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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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河南警方揭短喝彩
慕毅飞

  河南省公安系统掀起了一场“督察风暴”:动用涉案车辆,到省城夜总会消遣的太康县公安局局长被通报免职;先后在洛阳、周口、南阳、商丘进行的集中督察,就查处了数百名违法违纪的民警,并要求“失之过宽、失之过软”的周口公安机关重吃“回头草”,对集中整改工作查漏补缺;在全省部署第三次集中督察的电视电话会议上,公安厅长对于督察中发现的一些问题,用“令人气愤、触目惊心、哭笑不得”来形容自己的感受,怒斥收钱消灾、瞒报血案的警察“这些人对群众究竟还有没有感情?”“这些人已经丧失了普通人的良知!”(3月12日《东方今报》)。十个手指有长短,河南是出了任长霞的地方,但毋庸讳言,警界的害群之马也是有的。河南省公安厅的做法至少表明,他们不护短。对这种敢于揭短的行为,值得喝彩!
  对一个地方和部门来说,无短可护自然最好。可事实上,不出事的地方与部门几乎没有。护短与揭短,就成了一个问题。河南省公安厅的做法让人钦佩,就因为在一般情况下,胳膊肘子总是往里拐,出了事,第一个反应就是封锁消息,统一口径;即使内部严肃处理,对外还要报“平安无事”。这还有专门的管理术语,叫“内紧外松”、“内部消化”。
  普遍性的护短现象,必然源出于政绩认定的标准有问题,板子打得不是地方,赏不明,罚不公,谁认了谁吃亏,瞒住了却可能什么事也没有。特别是那些表面上极其严厉的“一票否决”,就因为常常累及无辜,诱发出许多护短之举;这种护短,还总是上下协同,高度一致;甚至于护短的领导,反倒会得到群众的支持。要根治护短,就得为揭短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。在目前通行的政绩考核中,出现问题要扣分,如果问题处理得果断、及时、有效,则应该加分;这至少能把扣掉的分数补回去。除非人命关天,不可补救的大事,切忌采用抓住一点、波及其余的“一票否决”。根治护短,鼓励揭短,就既要提高护短的成本,也要增加揭短的收益。
  舆论也要引导公众正确地看待护短与揭短。河南警方敢于揭短,未必说明河南警方的问题最多,恰好说明的是河南治警的决心最大。形成这样的视角,就不会出现“防火防盗防记者”的怪现象。新闻监督就能更好地帮助各地、各部门更快、更彻底地揭短。问题发现得越早、承认得越快,解决起来就越有可能。所以,在护短尚且成风的时候,对河南敢于揭短的警方,尤须报之以赞许的掌声!